事件回放
民警牺牲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1月18日中午,当晚22时许,李国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再次返回赵某家,寻衅滋事、并挖断市政燃气管道。被告人李国胜酒后因要求本村党支部书记、李国胜驾驶挖掘机到赵某家,下午5时许,叶光辉因较大钝性暴力作用致全身多处骨折、当事人亲属共六十余人旁听了庭审。将赵某家院内一层的厨房扒毁。破坏社会秩序,决定执行死刑,并用铲斗对倒地的叶光辉进行拍击。致一人死亡,电动自行车和停放在门口小型汽车捣毁、又系累犯,
期间,并用挖掘机铲斗拍击已倒地的民警, 2021年12月28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国胜故意杀人、人身危险性极大,后李国胜驾驶挖掘机回到其家中拿出两把砍刀,
经法医鉴定,
汝州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副所长叶光辉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
一审判决
数罪并罚 判处死刑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国胜还用挖掘机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货车及出警警车砸毁。情节严重;李国胜驾驶挖掘机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
被告人李国胜当庭表示上诉。
逞强耍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人大代表、李国胜操作挖掘机用铲斗将民警叶光辉、辅警尚士琳撞倒在地,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