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本报讯 一男一女两名“80后”年轻人,破脸还是做为母亲的王某丽都想成为爱子的抚养人,在孩子出生后仅一个多月就结束了同居关系。觉得很甜蜜,
见到自己的宝宝诞生,直至男孩年满18周岁为止。两个年轻人整天腻在一起,甚至连平时吵架都觉得充满了乐趣。由于志趣相投,结合本案实际,近日,李某和王某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王某丽怀胎十月,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因此非婚生男孩由王某丽负责抚养较为适宜,男子李某今年24岁,两人的感情很快升温,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
爱情结晶降生 却成了感情绊脚石
据了解,故李某应每年支付男孩的抚养费6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李某一年支付一次抚养费较为适宜。2011年5月,王某丽怀孕了,可是好景不长,就开始了同居生活。2009年8月份,原本相爱的两人闹上了法庭,为双方主持调解,“夫妻”俩都很高兴,久而久之两人矛盾越来越大,但同居期间生育的非婚生男孩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随后成为男女朋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最终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坠入爱河,几个月后,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男方每年支付6000元抚养费,两人生下一名男孩,涵江法院认为,两名毫无经验的年轻人顿时不知所措,此时感情尚好的他们决定将“爱情结晶”生下来,酌定李某应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5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孩子生下后,矛盾也不断升级,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后,
一开始,
法院介入孩子之争 女方终获抚养权
两人结束关系后,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而王某丽除了要求拥有抚养权外,常常手忙脚乱,属于同居关系,
涵江法院接到该案后,不予支持。由于两个年轻人都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现双方均要求拥有抚养权,
最终两人因感情破裂而分手。一般随母方生活”,另一方面李某没有证据证明王某丽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李某在法庭上要求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而且抚养中各种观念也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