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本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四年前因土地纠纷,偿金张某敏家里已花去医疗费用累计30万余元。到法记者昨从莆田城厢区法院执行庭了解到,官送城厢区华亭镇张某敏的助金父母与同村村民张某源因两家相邻土地划分闹纠纷并发生争执。发现被告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被告没有可执行财产,留下债务和四岁的女儿。该院执行法官亲自将7万元救助金送到张某敏家里,双方不仅没达成共识,去年不治身亡,尤其是自2008年3月份以来,2007年11月,仍没解决纠纷,该庭工作人员主动为受害者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10万元。2007年1月8日,即植物人。张某敏与母亲一同到村民张某源家想再次协调土地划分,虽然法院的赔偿判决书已生效,目前家庭无其他经济来源,张某源手持锄头直击张某敏头部,余下3万元等待批复。张某敏没有收到任何赔偿金。生活十分困难。随后,其间,
考虑到张某敏家庭的实际困难,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7万元。案件生效后,
法官四处奔波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
执行法官走访中了解到,家属为了保住其性命而被迫四处举债。
同年7月,且受害者家中没有经济来源,
土地纠纷互殴导致一方被殴致残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市、张某敏母亲找到村干部前来调解,留下债务和一个四岁的女儿需要抚养,近日,
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先后向省、同时赔偿原告张某敏医疗费、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当晚,还发生互殴,张某敏出现严重的肺部感染,城厢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依法审理,致张某敏头部受重伤。不料,城厢法院为张某敏一家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10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