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汉化婚原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名登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记结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配妻婚姻关系无效。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告上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在结婚登记时,属无效婚姻。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
法官说,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昨日,后来,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两人婚后生育子女,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
不久后,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