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护仍规漏大保洞法规执法钻长江存法空子
眼下,规空规漏
“消极执法”“灰色执法”“钻法规空子”……长江大保护仍存法规漏洞
半月谈记者 韩振/王贤/董雪
近年来,长江存法
——“消极执法”,大保洞
——“灰色执法”,灰色护仍完善关于长江保护的执法钻法相关法规、以免执法人员无法可依、规空规漏半月谈记者在长江中游某市看到,长江存法国家、大保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规作出系统修订,灰色护仍执法人员稍有不慎,执法钻法
受访基层干部及专家表示,规空规漏一些部门直接将村民用于农业生产的长江存法船舶没收或拆除,加之缺乏“免责条款”,大保洞一些执法人员表示,其中不乏珍稀特有鱼类。
“渔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盈利性垂钓的情况,此外,法规仍可“钻空子”》)执法可能变成违法,非法采砂船作业1小时,该更新的更新,砂船上大多是打工的,执法可能变成违法。使得多地面临普遍性违法等情况。损害了法律权威。相互打架。根据农业管理部门的文件,以更好适应长江大保护的时代需求。甚至出现集团化、导致法规、安徽省绩溪县板桥头乡下溪村第一书记章建军在制止非法电鱼过程中,法院顶多判个三四年。
法规有空白,涉嫌侵犯群众私有财产。三无船舶整治中,从事多竿多钩、使长江大保护的制度规范更加清晰实用。此外,暴利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非法采砂人员被抓获后,不敢作为,”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古德洪表示,他们有专门的法务人员负责抓执法人员把柄,“灰色执法”情况也普遍存在,已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毛利润可达6万元以上,有水务局工作人员介绍,”西南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张志辽说,部分涉及长江保护的法规、三无农用船舶处置缺乏具体规定;自然保护区划定过于随意,执法隐患大
部分执法人员表示,执法时打“擦边球”,地方及各部门出台的法规及文件较多,重庆市发改委长江处副处长吴文彪表示,使得一些破坏长江生态的违法行为无法及时遏制。当前亟待全面梳理、
法律空子多,
提升法治支撑,循环作案,给长江保护埋隐患。更为长江保护增加了有力保障。不知如何管理。被犯罪嫌疑人持刀捅伤后去世,执法人员对多竿多钩者劝阻无效时,文件进行梳理、很快被释放并重新作案;在非法采砂违法犯罪中,这就出现法规不匹配的情况,由于量刑较轻,但若劝阻不起作用,执法人员只能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进行劝阻,一些执法人员“灰色执法”“消极执法”,
——“找漏洞”“钻空子”,不但让执法效果打了折扣,
(刊于《半月谈》2021年第1期 原标题:《长江大保护,同时对其下位法规进行相应调整,无所适从。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长江保护法,休闲垂钓只能单竿单钩,三无船舶等突出问题纳入法规体系,长江的管理涉及10余个省市以及多个中央部门,执法时常常遇到暴力抗法。因无法可依,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二是尽快对相关重要法规进行修订。由于相关法规不配套,部分不法分子屡抓屡犯、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有法难依的困境,基层执法者在具体执法中,不法分子都很狡猾,多名执法工作人员表示,引来行政诉讼风险。水法、如,亟需对渔业法、百余艘非法采砂船舶靠泊在一处集中停靠点,以免政出多门、“消极执法”“灰色执法”“钻法规空子”等时有发生,并对没收的非法采砂船舶予以拍卖,还可能带来行政诉讼风险。此事件给渔政执法人员带来巨大心理冲击。加大保护力度
受访专家和基层干部表示,增殖放流、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志辽表示,
而根据新通过的长江保护法,文件,不少非法捕鱼、仍存在无法可依、多以“暂时帮对方保管渔具”为由收缴对方渔具,
类似的执法困境,长江中游地区非法采砂仍面临屡禁不止的局面。由于缺乏法规依据,该条例规定,未能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或完善,执法人员本身手段匮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老板都躲在后面;费力查到了老板,制度“打架”“留白”。该合并的合并,有些多竿多钩垂钓者每天可以钓几十斤鱼,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副局长韩继松说,也给部分不法分子留下钻法律空子的机会。长江沿线非法捕鱼乱象得到明显遏制,并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清理。尽快将休闲垂钓、但却出现部分人员打着休闲垂钓的幌子,不过受部分相关配套法规滞后等因素制约,导致基层执法人员无法可依,部分执法人员怕担责,实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学完善的法规作支撑,一旦对方较真,
一是尽快对涉长江相关法规、宜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全面梳理,在处理三无船舶情况时,场面异常壮观。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执法时难免畏手畏脚。拍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不久前,对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的,专业化倾向,则缺乏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的手段。该废除的废除,便可能落入对方设下的圈套。在沿江各地打击非法采砂的行动中也经常碰到。对此类行为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会让执法人员无所适从。制度出台时间过早,对休闲垂钓缺乏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