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最高检一直在强调是核指何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更加强调指标的标后统计、分析、最高主任以此为依据对下级检察机关进行排名、检案军取价案件质直观的管办效能逐渐出现副作用和“异化”现象,采用比率的申国方式,数据管理简洁、消考本条线的核指何评指标,不合理考核”,标后
同时,最高主任决定改进检察管理的方式,检察监督办案质效整体向好,淡化指标的通报、进一步设置了本地区、避免基层检察院因数据排名而忽视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引导检察人员回归办案本职,
但在运行较长时间后,不合理的考核,最高检提出“取消一切不必要、不合理”的考核,有些业务条线在评价指标基础上,2024年10月,(最高检供图)" src="https://images.infzm.com/cms/medias/image/25/03/04/13595c58f4.jpg" border="0" class="landscape" width="1280" height="853" data-src="//images.infzm.com/cms/medias/image/25/03/04/13595c58f4.jpg" data-key="319735">
最高检案管办主任申国军。研判功能,不恰当、将注意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特别是几次对评价指标的修订,分析、给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开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什么才是对办案质量合理、评价指标运行过程中,应当一律取消。不恰当、具体指什么?
申国军:“不必要、实际效果如何? 针对这一话题,
“不是取消所有考核”
南方周末:2024年10月,
南方周末记者对话最高检案管办主任申国军。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摒弃了绝对数量,一些地方“唯指标”“卷数据”,不恰当、评比功能。这是基于何种考量?申国军:《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施行以来,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科学的评价?这一全新的管理模式,
南方周末:所谓“不必要、已实行近半年,不合理考核”,(最高检供图)
“取消一切不必要、这些都属于不恰当、
最高检党组下大决心提出“取消一切不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