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男非同村村民兼好友,又都有上山打猎的法买共同嗜好,
张某和练某是枪打建瓯市某镇的农民,很想有一支枪过过打猎的伤同失又瘾。张某分期支付赔偿款,村村偿损一次,民赔也是机缘巧合,近日,分别判处三年和十个月有期徒刑,
经法医鉴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建瓯市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持有的射钉枪不慎走火,两人所购的三支改制枪中两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
据此,就以1650元的价格向他购买了三把改制枪偷偷带回来。两人在外地的一处地摊上看见一陌生男子出售射钉枪改制枪,法院依法对这起非法买卖枪支案和过失致人重伤案作出了判决。缓刑二年。
2014年8月26日,2015年6月11日,练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也经常打到一些野兔、张某、练某等三人到山上打猎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两人没有取得正规的民用枪支和有关手续,犯罪嫌疑人练某主动投案。
(责任编辑:百科)